伊尚网
  1.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2. 整形常识
  3. 鞍山 隆鼻(鞍山隆鼻整形的价格)

鞍山 隆鼻(鞍山隆鼻整形的价格)

时间:2023-06-29 09:16:23 浏览:0 来源:爱美啦

自从有了3·15,这一天就成了消费者高度关注的日子。这一天,央视有消费维权晚会,会有维权年主题。所有一切都是一个目的,就是借此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的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刚过去的2020年,我们面临了诸多“不安全”。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逐步向好,目前国内消费市场正在逐渐复苏,线上消费快速增长,线下消费正在持续改善。面对这样的情况,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维护市场主体的诚信、消费纠纷的出现和处理,这些都再度成为横在我们眼前的一道待解题。

为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在受理消费者投诉、正确指导消费、宣传普法教育、打击假冒伪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出实在举措,敢担当履职。继续针对群众更为关注的中高考、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围绕学生(儿童)用品质量、汽车、药品、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化解质量安全风险,全力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继续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为载体,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着力推进消费体系建设。

今天,盘点一下我市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上的典型案例,以此为您添上识人识事之慧,看透消费烦扰,让消费者不再受利益之损。

监管之慧:

借疫情发歪财,绝不行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防疫产品市场需求呈爆发式增长。随之而来的是,与之相关的违法案件与消费者投诉大幅增长。疫情不仅是对市场监管部门的一次“大考”,也是检验平台、商家素养的一块“试金石”。

2020年3月11日,刘某通过民心网(8890平台)反映,在微信上花费25600元,却购买到质量很差的口罩,与图片实物不符,怀疑属于假冒伪劣商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诉求人刘某进行了当面沟通,并据此找到了微信销售方。经过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刘某将8000个口罩退回销售者,销售者退给其购买口罩款25600元。

监管人员在对鞍山高新区某药房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销售的3M-9001型号口罩后经鉴定非3M公司生产的产品。当事人侵犯了3M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涉案口罩极易引起消费者混淆,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并且当事人违法行为发生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社会造成极大不良影响。涉案口罩数量为1000个,且已全部销售完毕,涉案经营金额145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罚款72500元。同时,对供货方进行了立案查处。

疫情之下,进口冷链食品的安全与否备受关注。2020年12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多部门联手在德泰冷库筹建了鞍山市进口冷链食品首站定点冷库,以此切断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切实保障全市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经开区某猪肉摊床经营的进口冷链冻猪肉,未按通告要求,到定点冷库进行统一集中消杀、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检查发现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10元、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之慧:

敢以次充好,必严惩

汽油是汽车的“粮食”,其质量能否达到国家车用汽油标准,对汽车的影响非常大。有相当多的汽车产生异常故障,都是由于使用了劣质汽油所引起的。2020年5月25日,某检测机构提供的抽样检验报告显示,台安县某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不符合国家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人员对该加油站进行了现场调查。依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当事人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硫含量、密度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会直接降低车辆的动力经济性能。同时会给车辆发动机带来损害,从而损害车辆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罚款21707.1元、没收违法所得1897.81元的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成品油经营行业起到了规范、警示和震慑作用,进一步规范了成品油经营行为,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同时,也建议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尽量去正规销售企业加油,以免发生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加油后一定要及时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和油料对汽车的重要性一样,化肥对作物的生长发育、产量和品质风味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劣质化肥将会直接影响农作物生长,达不到预期的增产效果。2020年5月1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通知单》,台安县某化肥店经抽样检验,其销售的化肥的氯离子质量分数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涉嫌销售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化肥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62500元的行政处罚。

在对铁西区某成人用品专卖店经营的金牌玛卡进行监督抽检中发现,该片剂中检出了西地那非。由于该产品主要面向年龄偏大的男性,过量服用会引起心率过快等其他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已将此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另一案例中,执法人员在对罗某某生产熟食的居民屋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居民屋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黑加工点”。执法人员现场发现罂粟壳75克以及熏鸡腿、熏鸡脖子、熏鸡骨架和熏豆腐皮等食品。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产品及现场发现的3桶老汤进行了罂粟壳项目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呈现阳性。样品经权威机构检验,其中“老汤2号”样品吗啡项目不合格。初步认定罗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于2020年3月26日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2020年9月起,检查人员对我市四家医院涉嫌未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一事进行了查处。医院常见的一次性注射器(20ML)一般用于静脉输液加药时使用。加药时,每组输液使用一支一次性注射器(20ML)。在实际临床工作中,有护士不规范操作,使用一支一次性注射器(20ML)为几名使用相同药品的静脉输液患者同时配药,但是收费时仍然收取每名患者一支一次性注射器(20ML)的费用。检查人员依法向医院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针对四家医院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了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共计65万余元。

维权之慧:

消费者维权,要力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然而,近几年来,由于美容整形造成的民事纠纷层出不穷。医疗纠纷本就存在取证难、维权难的老问题,整形医疗纠纷因为存在个体审美差异的特殊性,维权难度更大。2020年11月18日,消费者赵女士为了让自己的鼻子更美观,到铁东区某整形外科门诊部进行隆鼻医美整形手术。采用硅胶假体植入的方式,利用假体垫高鼻梁、延长鼻小柱。术后出现了脸肿、鼻子明显歪斜等情况。赵女士多次去该整形外科门诊部,要求退款并给予赔偿无果,于是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消协工作人员立即约谈了该门诊部负责人,通过协调,消费者已与该门诊部达成协议,由门诊部向她支付了1.5万余元费用。

疫情发生初期,各大航空公司、旅行社、酒店、餐饮企业退改需求激增,但由于退改订单无法及时处理,引发大量消费者投诉。2019年底,马小姐一家三口在鞍山市某旅行社签订了金典欧罗巴——德法意瑞精品小团游合同。原定2020年2月5日出行,费用41000元。后因疫情影响,该团取消。消费者要求旅行社返还团费,双方未达成一致。依据《合同法》《旅游法》,经市消协调解,该旅行社给予马女士全额退款。

辨识之慧:

质量安全意识,须加强

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但仍有业户销售、使用。2020年6月2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局部署会同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流通领域塑料购物袋进行抽样检查。在铁东区某水果生鲜超市抽样人员随机抽取规格型号(260X420X0.020mm)塑料购物袋150个。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落镖冲击和厚度项目不符合GB/T21661-2008标准要求,依据《辽宁省2020年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了违法所得422.5元,并罚款325元。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环保意识和质量意识,自觉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在选购塑料购物袋时应注意观察其表面应有中文标识、标明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承重、尺寸规格等信息。此外,选购塑料购物袋时还应根据不同的用途选择不同规格尺寸和承受重量。塑料购物袋标识上标注的厚度应大于等于0.025mm。

无论是家具还是衣柜,板材一定是必不可少的,但也是甲醛的源头。甲醛的危害短时间表现是刺激、致敏,长期接触有致癌作用。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千山区某公司生产的中密度纤维板抽样检验结果为甲醛释放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甲醛超标板材制成的家具,当然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者予以了行政处罚,罚款10080元,没收违法生产的中密度纤维板235张并予以销毁。

来源: 鞍山全媒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