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一般是由视觉发育过程中的异常视觉体验引起。眼科检查无器质性疾病。一般来说,如果矫正视力低于0.8,弱视被定义为弱视。意见和建议:一般治疗更好在视功能发育期,即3-8岁。12岁以后,视觉功能发育停止。影响弱视治疗效果的因素包括家族史、婴儿疾病、弱视类型、原始视力、屈光、斜视类型和程度、初始诊断年龄和注视性质。弱视必须用眼镜治疗。弱视训练应在戴眼镜矫正屈光不正的基础上同时进行,使清晰的物体能反复刺激视网膜固定中心,提高视敏度,从而提高视力。同时,还可以配合药物、激光、光栅治疗等,更好到眼科进行规范化治疗。因为在14岁的时候,视觉功能的发展得到了改善,视力不容易提高,治疗效果也可能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