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5 12:00:16 浏览:0 来源:爱美啦
在长沙亚韩美容整形医院经历两次修复手术后,郴州女子杨女士的下巴依然有明显凹陷。
CT三维成像结果显示,植入杨女士下巴的假体出现明显歪斜。
原想让自己的容貌更加完美,却不曾想,一番“求美”下来,下巴却变得凹陷歪斜。3月3日,郴州女子杨女士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称:《长沙亚韩整形医院“越整越丑”,态度恶劣》。
由于在长沙亚韩进行两次下巴修复手术仍未达到预期效果。原本正常的下巴,通过近10万元的“求美”,却变得凹陷歪斜。近日,杨女士再次从郴州来到长沙亚韩美容整形医院,希望医院能够退还自己缴纳的10万元“求美”费用,并把自己的下巴恢复正常。
针对杨女士的要求,长沙亚韩美容整形医院表示,医院愿意为她提供进一步的修复治疗,但对于已被消费的部分费用,医院不予退还。“建议患者走第三方司法途径解决纠纷,长沙亚韩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长沙亚韩美容整形医院院长段曼利表示,由于患者曾在“维权”过程中扰乱医院医疗秩序,长沙亚韩也保留向患者追索医院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权利。
过程:35天2次修复手术,下巴依然凹陷歪斜
2017年8月,郴州女子杨女士在当地一家整形医疗门诊接受隆鼻、隆下巴手术。术后,杨女士的下巴和鼻子出现明显歪斜。
“当时想找一家可靠的整形医院把鼻子和下巴修复好。在网络美容顾问的推荐下,更终选择了长沙亚韩。”杨女士介绍,2017年12月1日,自己来到长沙亚韩美容整形医院接受下巴修复手术。术后一个月检查发现,修复后的下巴不仅依然歪斜,而且下巴左侧也变得凹凸不平。
经过湖南省军区机关医院CT三维成像检测发现,是由于植入杨女士下巴的假体斜歪导致的手术失败。
“第一次修复后,由于患者下颚骨腔隙变大导致假体位移。所以从外观上看,下巴会出现歪斜。”长沙亚韩美容整形医院客服部专员黄煌表示,医院承认杨女士的下巴仍有歪斜,所以在1月6日,对杨女士的下巴开展了第二次修复手术。虽然第二次修复后,也没有完全改变患者下巴歪斜、下巴侧面凹陷等问题,但相比杨女士来到亚韩做修复之前,已经有了明显改观。
杨女士认为,医院在做手术之前,承诺不会对身体有任何影响。但实际上,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连续两次修复手术。下巴歪斜、凹凸的情况依然没有得到改善。手术失败的痛苦让自己无法承受。“连续的手术,让下巴的疼痛时时伴随着我。吃饭咬东西就疼痛难忍,下巴动刀的地方还总是卡食物……”
争执:求美者“激烈维权”申请退款遭拒,医院称保留反向追索赔偿的权利
“手术失败的痛苦,郴州往返长沙的奔波。却连更基本的道歉都没有得到。”由于两次下巴修复手术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多次向医院申请退款都被拒绝后,杨女士的维权行为逐渐带上了“情绪”。
对此,长沙亚韩美容整形医院给长沙市雨花区卫生计生局的“情况说明”中表示:顾客杨女士提出全额退款的要求未被满足后,多次在医院吵闹,扰乱医院医疗秩序,造成多名已成交的顾客退费,给医院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也对医院造成了极坏的声誉影响。
针对杨女士希望医院退还自己缴纳的10万元“求美”费用,并把自己的下巴恢复正常这一诉求。长沙亚韩美容整形医院院长段曼利表示,“医院愿意退还杨女士尚未消费完的预存款部分。也愿意为杨女士提供进一步的修复治疗。但由于杨女士已消费的部分项目,包含了医院高昂的成本,在没有第三方鉴定结果显示亚韩负有医疗过错的前提下,很难对她已花费款项进行退还与赔付。”
“建议患者走第三方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段曼利表示,长沙亚韩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保留向她追索医院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权利。
然而,争执不止于此。
杨女士表示,自己在第一次来长沙亚韩之前,通过该院的网络客服询价得知,下巴修复费用大约在2万元左右。但当自己来到长沙亚韩,医院美容顾问却给她开出了高达10万的面部整形方案。得知杨女士没有足够的现金支付后,长沙亚韩美容整形医院工作人员拿走杨女士的手机和身份证,安排医院大厅中的一名男子“指导”杨女士办理网络贷款。“大约10分钟左右的时间,贷款就办下来,10万块钱的费用直接打到了医院的账户上。”杨女士认为,自己情绪的激动不仅来源于两次修复手术的失败,更与“被诱导”贷款消费后,每月偿还高昂的贷款本息造成的压力息息相关。
律师:求美维权还需第三方机构鉴定,医院起诉消费者难获支持
消费者多次维权希望医院退还自己求美费用,医院因其“激烈维权”,也保留向消费者追索经济损失的权利。
对此,红网联动律师、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分析称: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申请退还已经消费的费用,属于合同纠纷。只要在合同执行之前,医院尽到了告知义务,消费者很难以此为理由申请退款。如果消费者因为医疗整形修复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而申请退款、甚至赔偿,这属于消费纠纷。只要有第三方机构鉴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就可以通过法律申请退款,甚至赔偿。
“医院说造成了经济损失,这个损失怎么量化衡量?”关于长沙亚韩美容整形医院对消费者保留追索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权利。尹兰英认为,只要消费者陈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实,没有捏造和刻意夸大,就不存在诽谤。医院如果就此起诉消费者,从司法实践中来看,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很多医美维权的案子,都是因为没有对整形效果进行明确表述而导致维权困难。”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建议,求美者在医疗机构进行医疗美容之前,更好先与医美机构签订明确的合同细节。把预期的效果、可能存在的风险等一一明确的罗列出来,尽量避免口头或书面的模糊表述。
来源:红网